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
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集中整治活动的通告
为巩固我市各项创建成果,保障“创园”工作顺利开展,提升城市品质,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,根据市创建办《关于印发济源市城市提质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济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40天的城市管理集中整治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一、整治时间
年9月1日至年10月10日
二、整治范围
中心城区,重点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
三、整治内容
(一)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整治:一是加大对非法“小广告”的清理整治力度,坚决制止乱贴、乱涂、乱画行为,切实解决城市“牛皮癣”问题;二是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破损的公益条幅、公益广告、废弃招牌等及时清理清除;三是加强对城区门匾招牌、广告牌、施工围挡等设施的清洗督导,确保规范整洁。
(二)加强城市经营秩序整治
1.整治占道经营。严格规范早、中、晚餐饮摊点,取缔违规占道小餐饮、小摊贩、小作坊,持续加大夜间餐饮业占道经营、店外就餐整治力度。
2.整治店外经营。清理整治各类违规伸出门店外,超范围、超面积经营行为,严格规范店外摆放商品、灯箱广告和店外洗车、修车等行为。
3.整治占道促销。清理整治沿街商户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(促销)活动。
4.整治马路市场。清理整治占用城市主次干道、公用绿地等进行摆摊设点、非法经营、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。
5.落实“门前三包”。积极督导商户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从业人员自觉履行“包卫生、包绿化、包秩序”责任。
(三)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顿:着力解决城区非机动车、三轮广告车、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,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,规范停车秩序。
(四)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整修: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损的门头牌匾、LED显示屏、户外广告、施工围挡等进行督导修缮;二是对城市残缺亮化设施进行督导修复。
(五)加强城市建设秩序整治:加大对中心城区项目建设、城中村建设的查处力度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拆除一起。
整治活动开展期间,对任何违反城市管理各项规定的违法、违规、违章行为,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。
特此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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