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源至新安高速公路洛阳市境段投资人招标公告
一、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济源至新安高速公路已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(-年)中批准的新增高速公路项目。并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。招标人为洛阳市交通运输局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。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
项目建设地点:济源至新安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济源市邵原镇南与菏宝高速公路交叉,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,向南跨越黄河进入洛阳市新安县,终点顺接新伊高速铁门枢纽互通与连霍高速公路相交。
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:路线全长约48.公里,其中济源市境约14.34公里,洛阳市境约34.公里。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,设计速度公里/小时,路基宽度26米。
建设工期:计划于年6月开工建设,年6月建成通车,工期48个月。
项目投资估算:约77.6亿元(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),其中洛阳市境约55.5亿元(以最终批复概算为准)。
2.2招标范围
本次招标范围为济源至新安高速公路洛阳市境段的投资人。
2.3操作模式
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—运营—移交(Build-Operate-Transfer,简称:BOT)模式。中标后,投资人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,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、资金筹措、建设实施、运营管理、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,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(含土地使用权)、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行业主管部门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:
(1)在中国境内/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,且合法存续,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;
(2)年末总资产亿元人民币以上(或等值货币,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,下同),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(或等值货币);
(3)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,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;财务状况良好,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%,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,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、查封、冻结、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;
(4)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,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2亿元,融资能力不低于45亿元;
(5)商业信誉良好,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